第16章 不能恢复如初
萧寒凝墨景璃
报告!忠犬摄政王又被我欺负哭
在嫁给了萧平傲之后,便渐渐地将南方一带的生意转移到了都城——忻城附近。
最辉煌的时候,忻城附近近一半的生意,包括珠宝首饰、绫罗绸缎、医馆、青楼等等皆在夜语桐的手中。
由此可见夜语桐的商业头脑。
奈何,她还是个恋爱脑。
因为萧平傲自诩清高,不喜夜语桐满身庸俗的铜臭味,故而,为了迎合与讨好丈夫,夜语桐渐渐将生意亏本卖了出去。
七年前,夜语桐去世,本想把财产留给最爱的丈夫,但又生怕丈夫不喜欢,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全部给了原主。
原主在不傻之前,倒也还算敬业,精心打理产业。
但,在她两年前发疯之后,开始步入了夜语桐的后尘,觉得是因为自己身上的铜臭味,慕鸿轩才不喜欢她的,故而开始挥霍家产。
……这对母女好像跟钱有仇。
只能说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经过两代人的挥霍,目前留给萧寒凝的,还有一家布庄,一家医馆,一家青楼,以及两座闲置的宅邸,生活还算富裕。
仁义堂便是幸存下来的医馆,也是忻城最大的医馆。
皇家围猎场距离忻城不远。
一路上,萧寒凝生怕少年一命呜呼,边在马车内给他简单地处理伤口,边不断地出言安慰:“忍一忍,回去就有大夫了。”
一到仁义堂,萧寒凝命人将血淋淋的奴隶扛进来的时候,在场的所有人,不仅是仁义堂的一众病人看客,甚至连大夫与小厮们的脸都裂开了。
活像见鬼了。
所幸,原主本身就是个傻子,所以就算做出再出格的事儿,众人似乎都能欣然接受,倒也省去了萧寒凝不必要的解释。
“沈华,”沈华是仁义堂医术最好的大夫,虽然年纪不大,却被忻城的百姓称之为华佗再世。萧寒凝直呼其名,道:“赶紧的!救人!”
“是是是……”沈华对萧寒凝的印象不好不坏,简单来说,就是没兴趣。
他与夜语桐、原主的性子截然相反,只对钱有兴趣。只要钱给到位,除了卖身,其他都能干。
他跟随着萧寒凝来到了后院的内室。
萧寒凝命人将少年放在床塌上。
沈华小心翼翼地解开了少年的衣裳,迎入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一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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